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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来源:天津工业大学
设计学类(含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产品设计、工艺美术)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天津工业大学实际情况录取。 (1)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。 (2)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(3)根据我校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,对专业(类)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、市、自治区,以综合分排名录取(综合分=高考文化课成绩+省统考成绩,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);综合分相同,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,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。对专业(类)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、市、自治区,按照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。 (4)只录取有设计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。 注:综合分计算公式中,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为满分750分、省统考成绩统一为满分300分核算。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。 1.根据各省市考试院要求,有服装表演统考的省、市、自治区,统考必须合格。 2.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,成绩合格。 3.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。 4.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分男女,分招考方向,按全国专业名次排名录取;专业排名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课折算成绩高的考生(高考文化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)。 注: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实考分。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。 (1)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。 (2)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(3)根据我校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,对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、市、自治区,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(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);高考文化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。对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、市、自治区,按照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。 (4)只录取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志愿的考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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